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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丨张联桂:清廉传家 爱国爱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张联桂(1838年-1897年),字丹叔,一字韬叔,生于江苏扬州府江都县浦头乡,历任灵川县知县、贺县知县、全州知州、广西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广西巡抚等职。

  张联桂(1838年-1897年),字丹叔,一字韬叔,生于江苏扬州府江都县浦头乡,历任灵川县知县、贺县知县、全州知州、广西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广西巡抚等职。

清风传家 清廉为官

  同治八年(1869),张联桂被选授为广西庆远府理苗同知而外放,尚未到任,又改任桂林府盐运、水利同知。离京前夕,时任直隶知州的伯父张镕一再告诫:“汝此去必作州县,须为好官,勿贻祖宗羞。”路过扬州告别父母,其父张薰更是千叮咛万嘱咐:“官不易,荣辱全在汝。”对伯父、父亲的诫勉之言,张联桂牢记在心。

  同治十二年(1873)四月,张联桂接到朝廷补授庆远府知府的调令,还未到任,父亲谢世。噩耗传来,张联桂立即启程回乡丁忧。好友许其光闻讯送来赙仪,张联桂坚辞不受,并说父亲遗言辞赙。有感于此,许其光送来挽联:“有子擢专城,喜丹诏飞来,犹及桑榆承爱日;遗言辞众赙,叹素冠归去,依然藜藿旧家风。”张联桂将这副挽联悬挂于灵堂之上,可见未收同僚及其部下的赙仪。

以民为本 勤政爱民

  张联桂为官期间,“兴学校、劝农桑、造征册、严催科、除虎患、和土客、戒械斗、移营汛、修桥平路、创建暂栖所规、复养济院各事,次第举行”,广西多地百姓对他赞许有加。

  在灵川任知县时,张联桂闻知常有百姓被虎噬死,立即发出了《捕虎示》,号召乡民猎户参与捕虎,并拿出自己的养廉银以矜其功。在贺县任知县时,张联桂带头捐修桂岭沿江桥路、养济院和书院。在惠州知府任上,张联桂带头捐款修浚惠州府城沟渠、甘公堤和育婴堂。

  同治十二年(1873年),张联桂自全州知府任上丁忧回乡,途经灵川县,“每下车小息,父老呼妇抱子,有送烟茶、馈瓜果而来,慰藉予者甚殷,余转愧焉。”

据理抗争 守疆卫土

  张联桂在广西巡抚任内,正值中法勘定广西与安南(今越南)边界。由于清政府妥协退让,中法最初绘图,部分中国领土成为失地。其中金龙洞长六十余里、宽十六余里,四周皆山,为广西边境险要之地,已划归越南。张联桂使用较先进的“西法”,对一千九百余里的边界线进行勘测,在谈判过程中据理力争。在谈及我国龙州屏障金龙洞时,法方代表拔出手枪进行威胁,他当即拍案而起说:“张某人是不怕死的!”致使法国人改变旧图,金龙洞最终重归中国版图。

  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战争爆发。第二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张联桂坚决反对这一卖国条约,屡次上书陈述利害,力主与日作持久之战,然朝廷拒纳忠言,以致他心中怨愤触发肝疾,遂辞职归里。行前乃上疏《遵旨筹议开源节流》奏折,提出铸银元、加洋税、兴商务、节糜费等十项切中时弊的措施,多为清廷所采纳。

  张联桂一生为官清正,因其对中越边界事、中日甲午战争事持卫疆、主战的态度和行为,被后人称为“爱国疆吏”。(秀峰区纪委监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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