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关键节点常提醒,紧盯重要岗位严防范,紧盯违纪苗头早制止,紧盯重点领域勤监管。一年来,严肃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起,问责6人。
落实疫情防控。聚焦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制定《灵川县纪委监委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以三大协作区为单位,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结合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宣传、重点人员排查、流动人员及公共场所防控管理、资金保障、医疗救治、复课安全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推进“六稳”“六保”,实现“零输入”、“零感染”、“零病例”。
突出民生保障。围绕“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社会保障兜底、政策稳定四不摘”等6项重点任务推进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发现7方面26个问题,转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集中解决一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有力维护群众利益。
护航脱贫攻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督查,共发现问题140个,督促整改问题140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对42名帮扶人进行处置。严格落实“两报备一监督”制度,督促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全流程监督。各职能部门开展系统自查58次,检查项目1751个(其中危改房按户计算),资金3.61亿元,发现问题11个,整改完成11个,移交问题线索12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8人,运用典型案例等开展警示教育27次,建章立制1项。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累计下发典型案例通报5批6起。
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依托三大协作区持续深入推进执纪审查工作,一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67条,立案133件,结案1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人,使用留置措施 2 人,廉政账户收到上交款143.1万元。全面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实以案促改,针对县自然资源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问题剖根源抓整改,完善机制堵漏洞。规范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对2019年以来110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回访,营造“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
推进政治巡察。2020年共开展2轮县本级常规巡察和2轮村级巡察,对19个县直单位和101个村(社区)进行巡察,巡察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的既定目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共发现问题472个,发现问题线索47条,立案22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
服务促进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破解了民营企业金山化工有限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与周边村民产生的矛盾纠纷,由于相关部门的不敢作为、不善作为,导致停工停产二十多天的问题。重点查处了定江镇大丰东、大丰西村非法采矿问题,问责5人,有力地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2021年,灵川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