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干部在该村就此案召开以案促改会议
“这是残疾户的主要生活来源,我却动起了‘歪脑筋’,我很后悔,我对不起群众对我的信任……”在谈话室内,村委干部王某某低着头忏悔地说道。
今年年初,临桂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和两江镇纪委同时收到举报信,反映两江镇某村残疾户的助残猪苗被村委干部截留的问题。收到举报信后,临桂区纪委监委立即响应,由信访室跟乡镇纪委沟通交流相关情况,并联合成立工作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您好,我们想了解一下之前你家有得过残联给的猪苗吗?”工作组来到残疾户张某华家,与其家庭监护人了解情况。
原来,临桂区残联在乡镇开展助残帮扶活动,计划给保全村残疾户张某华(因病有智力缺陷)发放2头猪苗,共价值2200元,该村村委干部王某某代领取猪苗后,并未将此事告知张某华,也未征得张某华及其监护人同意,便将猪苗占为己有。但是,后来王某某截留猪苗的事被他人知道了,便匿名将王某某的违规行为举报到了临桂区纪委监委和两江镇纪委。
“你为什么要截留残疾户张某华的猪苗?除了张某华家的,你是否还截留其他残疾户的相关补助?”工作组立即与王某某开展核实。
“当时是村支书叫我这样做的,我就觉得他是残疾人,估计也不会养猪,更不会举报,所以我就拿回家养了。除了张某华家的,还有一家残疾户的猪苗也被我拿走了……”面对纪检干部的调查,村委干部王某某对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据调查,在他人举报王某某之前,村里也有一些流言,王某某意识到这个问题可能会败露,便前往张某华家中,给了张某华监护人500元,与张某华监护人说这500元就是残联给的补助,妄想通过这种方式“忽悠”张某华的家庭监护人。
2021年7月,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出相关违纪所得,原村党支部书记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村委干部本应该是最知群众冷暖的贴心人,是帮扶政策能否落实到位的关键环节。希望村干部能从此案中吸取教训,绷紧思想防线……”结案后,该镇纪委及时督促该村党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将“身边事”变“警示钟”。
“群众事无小事,我们将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正风反腐给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