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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以制度规范案件移送审理工作

作者:谢佳岚
来源:秀峰区纪委监委
摘要:秀峰区纪委监委着力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从严规范办案流程,以制度化促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以往我们更多的是注重调查审查违纪违法事实方面,移送审理时会出现文书材料不够规范等问题,现在按照案件移送审理程序逐一对照,案件质量也提高了不少。”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秀峰区纪委监委着力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从严规范办案流程,以制度化促进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派出街道监察办公室力量薄弱和人员变动的客观因素,今年1月,该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审查调查案件移送审理程序》《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流程》《派出街道监察办公室办理案件流程》等制度,严格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街道监察办公室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针对案件质量提升,我们除了明确案件移送的文书材料及报批流程外,还结合案件审理中常出现的因身份材料不全影响适用条款及决定等问题,明确规定在立案调查被审查调查人的身份时需注意的情况。”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流程。为减少案件因材料或程序问题来回返工,文件规定案件承办部门在移送审理前应先按要求进行案件自查,并填写自评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移送,案件审理室提出补正意见的,原则上应当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同时,案件作出处分决定后,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过硬。

  “这是我到街道监察办公室办理的第一个案件,因为有办案流程文件指导,复杂的工作做起来顺手很多。”该区监委派出秀峰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通过实施移送审理及办案流程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今年1月该区已审理办结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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