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禁渔对保障鱼类的繁衍生息和促进漓江生态链良性循环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3月至6月是阳朔县内陆水域禁渔期,阳朔县纪委监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紧紧围绕强化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室组”联动,直击一线开展禁渔期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织密织牢禁渔监督网,当好守护阳朔山水的“二郎神”。
“前面发现有个地笼,可能有30多米长”渔政巡查人员报告到。
当执法竹筏靠近时,隐隐约约看到水里铺设出一条线,执法人员用竹篙一挑,拿到线头一拉,果然是地笼,全部拉上筏子后目测应该有40米长,并把困在地笼里面的鱼儿放生。
“执法大队要加强巡查力度,尤其是夜间巡查,因为采取下地笼、电鱼等违法行为通常发生在晚上。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加大对天然水域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的执法力度,以确保全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健康发展。”县纪委监委第三监察室主任说。
阳朔县纪委监委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各部门、漓江流域、遇龙河流域等一线,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聚焦禁渔期宣传、人力物资配备、禁渔巡查、群众信访举报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宣传力度不够、行政执法设备落后、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实行快查快改,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监督落地见效。
为确保督查取得实效,督查组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包抓到底、跟踪到底”,建立“周报”“月总”督导机制,通过电话抽查、现场提问、上报资料等方式,定期督促职能部门按期报送问题整改情况。
3月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禁渔期工作督查8次,发现问题4个,督促整改问题2个,提醒谈话1人,约谈4人,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确保禁渔期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依托片区协作机制,我们以室牵头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督促的方式对禁渔期工作开展联动督查,既增强了各纪检监察组织的协调联动,又确保了专项监督全覆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