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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作者:戴丽 蒋妍彦
来源:灌阳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质量要求,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让监督见诸日常,全面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请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加快整改进度,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近日,灌阳县水车镇纪委对璃碧村“两委”履职尽责情况跟进监督,并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下发督办函。

  此前,灌阳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对水车镇璃碧村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村将集体土地承包给村民,到期后未及时收回,一定程度造成村级集体经济流失,村干部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监督检查组随即将该问题反馈至水车镇纪委,由水车镇纪委约谈璃碧村相关负责人并督促该村进行问题整改。

  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质量要求,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让监督见诸日常,全面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质效。通过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培植监督常态,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确保监督时时在线,通过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有效的监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为防止日常监督工作普遍化、表面化,该县纪委监委以“清单式监督”为基础,结合信访举报、巡察、审查调查等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结合上级下发的政治监督清单,每月对监督重点进行补充调整,采取“一月一派单”模式,对标对表加强日常监督,让监督重点更加聚焦、监督事项更加精准。

  “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让我深刻认识到工作中的失误与不足。我一定会引以为戒,坚决改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认真履职尽责。”这是灌阳县某单位一名干部因乡村振兴工作履职不到位,在被县纪委监委提醒谈话后作出表态的一个场景。

  除了“见事见效”,该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注重“见人见行”,紧盯关键点、关键人,通过谈话提醒、个人谈话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人员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作为有力抓手,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区别使用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批评教育等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党员干部24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4%,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警示震慑和关怀爱护的双重效应。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管理、跟踪、问效同时通过建立回访机制,对已处置问题开展“回头看”,采取不定期跟踪回访,防止处理流于形式,对发现未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坚决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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