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灵川县灵田镇下长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某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虚造会议材料,擅自决定实施下长岗村肉牛养殖项目,最后该项目投资失败,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最终胡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针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重大事项等决策不公开等问题,灵川县纪委监委将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作为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的有力抓手,配齐配强农村基层组织监督力量,持续保障群众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的民主权利,以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为着力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着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督促各村在宣传栏张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流程图,让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群众大会决议公开等内容一目了然,让村干部用权有了“说明书”、办事有了“流程图”。并通过组织各村党支部开展“四议两公开”政策宣讲活动,充分运用“易监督”平台公开村级“三务”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了解熟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与积极性。
此外,为确保工作落实落细,由各乡镇纪委牵头开展监督指导,定期对各村“四议两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规范指导。紧盯“三务”公开任务目标,推动村级事务公开透明,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力促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深化源头治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基层议事有制度、决策有程序、实施有监督、结果有公示,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