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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反腐这五年 | 灌阳县坚定不移持续正风肃纪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作者:周立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五年来,灌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五年来,灌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下发《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召开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约谈会等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综合梳理分析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中涉及的党风廉政问题,并对出现问题的党委或党组织及时提醒或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进行书面提醒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政治建设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换届纪律、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湘江战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领域资金落实情况、巡视巡察整改等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人防系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有力促进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18年以来,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的方式,分别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政治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8次,发现问题116个,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2020年以来,组织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六稳”“六保”落实情况、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防溺水防汛、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68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检查31次,发现问题31个,转立案14件。

  强化廉政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抓好勤廉榜样的选树工作,2018年,县农业农村局罗标同志被评为自治区勤廉榜样。积极参加市纪委举办的各种廉政宣传活动,8件书画作品入选“廉洁桂林·你我同行”廉政书画展;荣获桂林市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抢答赛二等奖。2016年以来,我县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用稿8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用稿1篇,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上稿1篇,在广西日报、广西纪检监察网、人民网、广西频道等区级媒体上稿179篇,桂林日报、清廉桂林等市级媒体上稿971篇。大力建设酒海井红军纪念园廉政教育基地,培育打造“红色沃土·清风灌阳”廉政文化品牌,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参观学习。

  强化专项治理,精准护航脱贫攻坚。紧盯上级巡视巡察、各类督查检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拓展“抓系统、系统抓”工作,切实打通“责任、政策、资金”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有力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并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2016年7月—2020年12月,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346件,下发典型案例通报50期;2021年1-8月,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27起,结案21件,党政纪处分20人,批评教育1人,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强化作风建设,不断激发担当作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2016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3件,处分43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1期。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0条》,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关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实施方案》,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持续强化监督执纪,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2016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82件,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1期。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2016年以来,共对22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有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强化案件查办,不断深化严的主基调。坚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16年以来,委机关信访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信访举报件1012件,其中本机关受理552件,上级转交办件460件,已办结994件,在办18件。运用“四种形态”狠抓监督执纪问责,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2人,其中科级干部147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查处党员参与恶势力案件2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起、“保护伞”问题2起。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受理并处置问题线索41件。立案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6件,结案5件,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

  强化巡察监督,有力彰显利剑作用。2017年以来,成立县委巡察办和3个常设县委巡察组,共组织开展十轮巡察,对61个县直单位、9个乡镇党委、141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顺利完成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397个,移交问题线索132条,转立案57件,党纪政务处分57人,移送司法1人,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建议640条。开展整改情况督查16次,督查单位130个。同时,认真完成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和参与的上级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聚焦“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认真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2016年以来,县纪委常委班子先后60余次通过班子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桂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并通过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完成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设置派驻纪检组13家,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全覆盖;2018年2月,挂牌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9年赋予派驻纪检组监察权;2020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了9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并配齐了人员。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把纪法培训实训作为重点,2a016年以来,组织干部调训279人次,学习中纪委系列培训光盘讲义559人次,开展主业微课堂38次,培训干部1412人次,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抽调23人次参与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查办重大复杂案件、巡视巡察等业务工作,在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表现出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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