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姐,你家今年种了多少亩水稻啊?有多少亩双季稻?今年申报种粮补贴了没有?”近日,恭城县纪委监委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紧盯民生热点,将种粮补贴督查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联合县农业局开展入户督查。
“现在种粮的政策越来越好了,种植水稻也越来越有盼头,这几年我的合作社流转了四百多亩土地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今年种了274亩中稻,还种了54亩双季稻,申报材料前几天已经填好上交到村委会了。”面对突然到访的督查组,恭城镇门楼村水稻种植大户陈新娟面露喜悦、侃侃而谈。
民以食为天,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补贴作为农民增收的渠道之一发挥着重要作用。每年的5至10月,是恭城县各村(社区)、镇集中向上申报种粮补贴面积阶段。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玉米、红薯水稻种植面积达10亩(含10亩)以上可以享受补贴;水稻种植面积达1亩(含1亩)以上可以享受补贴,双季稻按种植面积三倍补贴;种植水稻可以申报稻谷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粮食生产补贴等三项补贴。
面对种类繁多的惠农政策,农户是否清楚申报程序?农户申报是否存在虚报、拼报?村、镇两级审核把关是否严格到位?围绕以上问题,恭城县纪委提早介入监督,全程关注政策制定、宣传、落实各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主体责任,督促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种粮补贴工作;督促相关站所和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恭城瑶族自治县2021年落实生产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粮食补贴工作,通过查看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牢牢把好种粮补贴资金发放关口。
“彭叔,你家今年买了多少钱的谷种?请你辨认一下这张发票是你的吗?”8月中旬该县恭城镇纪委在查看种粮补贴申报材料时发现恭城镇庄埠村存在几户农户共用一张谷种发票的情况,同时购买谷种可种植面积与总的申报面积存在一些出入,立即深入该村走访农户和村组干部了解水稻种植和补贴申报情况。经核实,该村有几户农户是一起购买谷种,因此共用一张发票,其中部分农户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虚报了一些种植面积,随后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核减了那部分多报的面积。
“这位大伯,您今年种了多少亩水稻啊?”“补贴面积、标准、资金村里有公示过吗?”该县纪委检查组在入户检查时详细询问种粮补贴发放情况,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恭城县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通过走访职能部门、实地查看粮库、查阅台账资料、检查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等方式,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优良、安全供应。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了解农作物收成、销售渠道和收入情况,核实种粮补贴发放情况,确保粮食应收尽收,补贴应补尽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对粮食安全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处理,对重点问题线索,集中精干力量快查快结。
据统计,截10月,全县已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2419926.41元,涉及面积约36844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好种粮补贴政策措施,我们将继续聚焦种粮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是否规范、发放对象是否符合、发放面积是否准确等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部门联动,确保种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调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稳定。”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