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条问题线索已经超过3个月还未处置完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计划和措施是什么?”
“我镇纪委都是新任的人员,边学边做,近期监督检查任务重,受理的问题线索比较多,两边没有兼顾到,导致部分线索超时了,下次一定改进”。
……
这是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对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发放问题线索督办通知书后,要求承办部门进行督办反馈的情形。
“每次我们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发来的问题线索督办通知书时,都有一种紧迫感,虽然受理的问题线索较多,工作量较大,但是我们还是会加快处置进度。”案件承办部门工作人员都会有类似“时时接受监督”感觉。
为进一步切实解决问题线索积压,处置进度缓慢的现象,提高线索处理的时效,恭城县纪委监委推行问题线索“绿黄红灯预警”管理机制,实行台账动态管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督办”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动态台账。即每月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在正常办理时限内有序办理的问题线索在台账内显示为“绿灯”;对临期的问题线索亮“黄灯”进行口头提醒;对问题线索已经超过3个月还未处置完毕的问题线索亮“红灯”进行书面督办。同时,每月将全县问题线索动态台账和在办问题线索反馈情况分送委班子领导成员联系督促和指导。
“以前承办部门积压有超过1年还没有处置完毕的问题线索,他们大多在开展初核后,因为涉及案情复杂,或者期间又收到新的问题线索等,导致这些问题线索未能及时处置完毕。”
为此,该县纪委监委推进“三级督办”机制,按“谁主办、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月办理进度缓慢的承办部门由分管常委(委员)对承办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每季办理进度缓慢的由县纪委副书记对承办室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每半年办理进度缓慢的由县纪委书记对分管常委(委员)进行提醒约谈,督促承办部门科学安排,合理分析决策,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时效和质量。2021年首次将线索超时“提醒约谈”纳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绩效考核重要指标,通过动态管理、实时督办,进一步增强了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处置时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1年以来,通过“三灯三谈”督办机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办理问题线索151条,全力化解上年度遗留问题线索13条,存量问题线索同比下降63.16%,转立案件36件,同比下降68.42%。
“自2020年探索问题线索‘预警+督办’管理以来,倒逼各承办单位加大问题线索力度,突出重点、提高问题线索查办质效,推动了积压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办理,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恭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桂林市恭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