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是加快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和履职能力的具体行动。
培训邀请了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同志以及市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业务专家开展授课,课程包括职务犯罪认定与查处、问责类案件重点、乡案县审解读等多方面的业务,旨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案件审理能力素质。
“面对着更多、更新、更复杂的办案课题,准确研判当前形势,精准识别监察对象,正确匹配党纪政务处分,规范处置涉案财物,确保留置案件审理期限不被挤占,是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在开班动员会上,桂林市纪委常委张琦表示,全体参训学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学习态度,注重实践运用,做到知行合一。
培训中,授课老师积极开展情景式和沉浸式教学探索,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唐青进行“廉洁促进师+行动学习”教学。组织学员们集体观看酒驾题材警示教育片《代价》,运用行动学习法对酒驾典型案例违纪违法原因、人员处置及正本清源等问题进行分析。
学员们分组开展实操演练,进行问题线索研判分析、定性处置、证据收集、案件审理等,大家更加直观地学习如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高了案例教学的实战性。
“确实感觉到身临其境,相信我再遇到相似的问题线索,可以迅速破题,提升案件审查调查以及审理工作效率。”灵川县灵田镇纪委书记时阿剑课后说道。
“这次培训犹如一场及时雨,课程丰富实用、紧贴实际,教员既讲理念思路、更讲方法路径,直指我们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痛点,解决了我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遇到的诸多困惑。”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把问题带到学习中来,把办法带回实践中去,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精准把握纪法标尺,提高纪法贯通能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铁案。
结业仪式上,桂林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对获得自治区精品案件和市本级精品案件的22个单位和121名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大家勇于争先,树牢精品案件意识。
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唐青讲授《透过现象看本质--警示教育片<代价>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