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回到党组织的怀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6月29日,历时4年5个月,临桂区社保中心干部陈某终于寻回自己的党员档案,握住临桂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手开心地说道。
寻回陈某党员档案,使其重回组织,是临桂区纪委监委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帮助群众的一个缩影。
“区机关养老保险所陈某故意隐瞒党员身份,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长时间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且未缴纳党费。”今年2月,临桂区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件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该线索进行核实。
通过到区机关养老保险所调阅相关资料、向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核查组发现,从2008年至2016年期间陈某一直在临桂区人社局机关支部缴纳党费,但是,却没有在其档案材料中找到能证明其党员身份的入党材料。
那么陈某的党员档案,到底在哪里呢?
“我于2003年4月在中共桂林市灌阳县洞井瑶族乡教育支部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月从恭城县党史县志办调到临桂区机关养老保险所工作,2011年5月恭城直属工委开出介绍信经由临桂区直属工委将组织关系转入临桂区人社局党总支,2008年至2016年一直在临桂县人社局机关支部缴纳党费。2017年,组织关系又从临桂区人社局机关支部转到社保中心支部。”陈某介绍道。
“由于她的个人档案里没有党员材料,党支部无法核实她的党员身份,之前也通知她补齐党员材料,但是却一直迟迟未收到,所以从2017年至2021年6月并未通知其缴纳党费以及参加党组织活动。” 临桂区人社局档案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我有向恭城县直属工委查询当时档案寄出记录,但由于时间久远,恭城县直属工委已经无法找到记录。咨询洞井瑶族乡政府,也同样无果。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才能找回我的入党材料,证明我的党员身份。”陈某愁眉苦脸地说道。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该区纪委监委随即将此问题反馈给区机关养老保险所,并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要求其规范管理党员及党员档案,督促其与区直属工委协调处理好陈某的党员档案问题。
在区纪委监委的持续跟进监督下,2021年6月15日,陈某终于在其入党审批机关——灌阳县洞井瑶族乡党委办公室查找到了原始党员档案资料(含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决议等)。同日,洞井瑶族乡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按组织程序规定将陈某的党员档案密封并寄往临桂区人社局党总支部。
2021年6月29日,陈某编入临桂区社保中心第一党支部,并根据其历年来的工资收入补缴了2017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党费1175.4元,恢复党组织生活。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既要扛起监督执纪、调查审查的责任,也要递好组织的温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临桂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