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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谨防基层“微权力”滋生“微腐败”

作者:潘攀 李志刚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重庆荣昌区双河街道岚峰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主任程高勇侵占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受贿赂、侵害群众利益,开州区白泉乡平安希望中心小学原校长贺泽术在学校食堂采购工作中以权谋私……”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重庆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的零容忍态度。

  “小微权力”一旦任性,必然损害群众利益,滋生腐败土壤。从通报的情况来看,有的采取虚列支出、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占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有的违规将亲属参股的公司作为学校食堂供应商,并在采购款结算事项上,为该公司未批先付等方面提供便利;有的明知私营企业实施的涉农项目不符合验收标准,却同意向该企业多拨付财政补助资金……这些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产生,本质上是公权力的滥用,其根源主要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等主观问题存在。

  基层“小微权力”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包括决策权、组织权、指挥权、人事权、财政权、奖惩权等,一旦任性越轨,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有效管住“小微权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深刻认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意义,把人民群众的痛点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焦点,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补齐基层监督的短板弱项,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铲除“微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整治“微腐败”,管住“微权力”,关乎民心民愿,事关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群众关心的痛点在哪,整治的焦点就在哪”,针对农村集体“三资”、中小学“校园餐”、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涉黑涉恶保护伞、“旱改水”、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清单,建立健全联系协调、数据分析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机制,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解决一批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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