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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级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
摘要: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级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0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级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于建新主持召开与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杨晓春的见面沟通会,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楷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张楷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于建新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杨晓春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中级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市中级法院各部门正副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人员,近3年退休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张楷指出,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

  张楷强调,巡察组将重点监督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同时还将重点关注市中级法院党组执法司法规范、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

  于建新指出,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和“九个以”的实践要求;2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从党内法规高度对政治巡视巡察定位作出规定。市中级法院党组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配合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用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于建新强调,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巡察,是被巡察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也是检验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准。市中级法院党组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巡察各项要求,务必扛起政治责任,自觉端正政治态度,认真查找政治偏差,对标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审视工作。要充分信任、支持巡察组工作,加强与巡察组的协作配合、协同发力,保证本轮巡察顺利开展。

  杨晓春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市中级法院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审判执行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健康送诊”,更是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市中级法院将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接受巡察监督,自觉把接受巡察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巡察工作,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以严格的政治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将巡察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激发干警忠诚履职的动力,加快推进全市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桂林新篇章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开通信访专用手机:1807832160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开设邮政专用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A122号邮政信箱。同时在七星区毅峰路19号市中级法院二楼大厅门外、秀峰区榕荫路5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大门入口处等2处设置巡察意见箱,由巡察组直接管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中级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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