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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素养和监督执纪工作能力,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召开学习会,组织市人大机关纪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有关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能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莫春平在组内专题学习会上强调。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素养和监督执纪工作能力,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召开学习会,组织市人大机关纪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有关人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能力。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莫春平分别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原文,并作解读,督促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内容和精髓要义,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在日常自学的基础上,定期召开组务会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和专题学习,将2个《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平时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多思考、勤分析、善研究,将学习中的困惑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效果,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刻理解把握2个《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反复学,深入学,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深化学思践悟,切实增强履职本领,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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