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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纪委组织机构


灵川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文广体旅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相关信息工作,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二)预防宣教室: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 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督促办理。负责案件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五)信访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对中共灵川县委、县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行为的检举、控告;依纪依法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对灵川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委管理干部实行责任追究。承办联系单位县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七)案件审理室:审理违犯党纪政务案件、申诉案件备案案件。对已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进行执行并予以监督检查。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业务进行指导、组织培训。组织审理业务的理论研讨工作。分析和编写有关复杂、疑难、典型案例。承担县监委机关政务复议和政务应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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