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灵川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案件审理“二十四字”要求,严格执纪,规范办案,准确定性量纪,推动全县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上半年,共立案71件,审结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次,其中党纪处分33人次,政务处分14人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持续深入开展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关爱回访”工作,对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不包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93名人员开展“关爱回访”,其中乡镇回访56人,纪检监察组回访37人。
加强乡镇案件质量检查力度,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共办结案件24件,其中疑难案件6件。县纪委监委共到8个乡镇进行现场案件质量把关,督促规范整理案卷,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纪法适用关、财务处理关、量纪情节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