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查处了一些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党员干部。
5月6日,上海市闵行区某镇某居民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
张某通过虚构合同、虚报补贴金额、虚增志愿者人数、虚构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等方式套取小区垃圾分类志愿者补贴及其他相关补贴、经费60余万元。张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纪委监委在马岭镇同善村对惠民惠农补助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有村民反映:水库移民补贴资金5年都没有公示。市纪委监委随即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等方式展开核查。
这一查,查出同善村村民小组组长韦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用个人银行卡账户代管村水库移民补贴资金,将公款与私人收支混合使用,挪用水库移民补贴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多年未向村民公开收支情况,也未用于该村公益事业支出。今年4月,韦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将挪用的公款全部退回。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惠民政策时,因个人政绩观偏差、利益诱惑、工作作风等原因,使得政策落实走样变形。有的热衷形式主义,花拳绣腿只重表面功夫,忽视实际成效;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将惠民资源向关系户倾斜;还有的截留挪用惠民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损害了群众利益……这些行为如同“绊脚石”,横亘在惠民政策与群众之间,致使政策无法落地,影响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红利。
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一定要搬开。
惠民政策涉及民政、医疗、教育、社保、农业、工会等多个部门,涵盖农村补贴、农业补贴、教育补贴、医疗补贴、就业补贴、住房补贴等多项补贴种类,实实在在关系群众的幸福指数。
为了守护群众的“幸福指数”,打通惠民政策落实“中梗阻”“绊脚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惠民政策的部署要求,聚焦政策执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靶向监督。
为规范垃圾分类志愿者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的发放制度,闵行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强片区协作机制建设,今年3月推出“委领导+室统筹+组融合+地协作”片区协作机制,发挥室组地联动及街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作用。截至4月中旬,因涉嫌虚报冒领或私吞各类经费补贴,7个街镇42名干部被党纪政务立案。
针对水库移民补贴资金被挪用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刘峥介绍:“我们立足职责定位,将惠民惠农补贴补助资金发放突出问题纳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紧盯信息采集、资料申报、审核批准、资金拨付等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各环节,通过领导包联‘蹲点督’、‘室组局’联动督、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嵌入督’,严查违规套取侵占专项资金、违规插手干预惠民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问题线索104件,立案97人,留置5人,挽回经济损失861.3万元。
创新工作方法,“大数据+铁脚板”提升监督质效——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发现,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在基层实践中仍存在“一贴了之”“一批了之”“一发了之”等问题。
余杭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法,运用财政支付系统数据比对筛查异常信息,深入田间地头走访核实,督促主管部门完善规模种植粮油作物面积测绘核查机制,重点整治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动态管理滞后等顽疾。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追缴违规资金、节约资金共2300万元。
坚持“查改并重”,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今年3月,江苏省泰州市委巡察组了解到,海陵区城北街道某小区存在数十万元公共能耗费长期滞留、未及时返还业主或转入下一年度使用的问题,严重侵害业主知情权和切身利益。
随即,市委巡察组会同区纪委监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督促涉事小区物业公司落实整改,同步向区住建局制发工作提醒函,推动面上排查整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截至目前,已责令14家物业公司退还小区公共收益资金约276万元;对全区42个小区公共能耗结余的1539万余元,正依规推进返还业主或转入下一年度规范使用。
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揪出蝇贪蚁腐——
今年3月,江西省金溪县纪委监委发现,马街村卫健室村医唐某某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中通过虚假建立(更新)电子居民健康档案、虚假随访等不真实行为套取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149元。
为此,金溪县纪委监委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侵占挪用等风腐问题,共摸排问题线索28件28人,立案审查调查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督促卫健部门全面梳理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使用轨迹,深挖典型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整改,206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党员干部要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把好事实事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对于那些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蝇贪蚁腐、优亲厚友、截留挪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将严查不怠。
欲知下周大事,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