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在蹲点调研中发现,兴安镇道冠村一处约4700平方米的集体厂房自2021年起长期闲置,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兴安县纪委监委联合兴安镇纪委立即跟进监督,督促镇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盘活集体厂房的具体措施。
为确保盘活厂房项目顺利推进,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盘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鼓励道冠村在不违纪违法的前提下先行先试。兴安镇纪委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召开专题会议4次,最终决定由村委出资5万元对厂房进行修缮,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出租。目前该厂房已成功出租,年租金达4.88万元,惠及该村2568名村民。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会同各乡镇纪委、农服中心对全县10个乡镇125个村委的集体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发现村集体资产闲置7处、问题9个,立案查处3人,提醒谈话12人。同时,督促各乡镇农服中心对各村闲置资产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措施,确保“盘活一个、销号一个”。
截至目前,全县已成功盘活8处闲置集体资产,盘活面积约8800平方米,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25万余元,有效提升了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水平。其中,兴安镇组织22个村社抱团成立强村公司——广西提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村集体+企业”合作模式,整合全镇资源资产,推动项目创新发展。冠山村集体农贸市场项目已成功带动42名村民就业,发展种养产业128人,每年为村集体创收至少10万元。
“农村集体‘三资’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也是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地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确保村集体资产得到有效利用,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让农民的“钱袋子”真正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