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灵川县召开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问题上作具体工作部署,深化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要求,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把全县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中指出的社有企业监管缺失,“一把手”违纪违法、社有资产流失、权钱交易、违规贷款担保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通过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加强审查调查、树立系统思维、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要通过学习部署、自查自纠、问题查处、综合治理四项措施,确保供销合作社系统进一步规范经营投资行为,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好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灵川县农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宽严相济政策,以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为自查自纠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聚焦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4个方面20项内容,从今年5月至7月,开展为期半年的自查自纠,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主动接受、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题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监督执纪,查处腐败问题,着力净化优化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会同县供销联社联合印发了《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相关任务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原则、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