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纪委监委召开县直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会议
“在管理上,总是有不想得罪人的思想,往往提醒多,批评少,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式不够多样,对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缺乏深入研究,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 ”
……
3月30日,灵川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县直党委(党组)书记就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会上,县供销联社、县城市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8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谈认识、讲问题、说打算,自亮“家底”、自揭“短板”,在述责述廉中切实感受“责任”二字的千钧重量。
“该同志能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紧抓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为维护灵川城市建设秩序和改善市容环境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但存在开展监督检查不到位,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
“该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学习,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有效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还不够,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督促落实有待加强······”
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逐一汇报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相应监督建议,真正达到了传递压力、“红脸出汗”、共同提高的目的。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巍表示,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进清廉灵川建设;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一把手”监督,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问题导向,真刀真枪抓问题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管理流程和有效载体,着力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新常态。
“通过现场述廉、现场评议的方式,将‘一把手’抓实‘主体责任’拉到台前,目的是让各单位责任之弦拧得更紧,担责更加主动,履职更加自觉。”李巍表示,此次县直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是灵川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新举措,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构建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