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始终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的理念,把线索处置放在派驻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提升处置能力、分类建立台账、集体分析研判、坚持有机融合”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办结问题线索3件。
对问题线索进行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管控工作风险、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环节。该纪检监察组开通晨会半小时“纪法小课堂”,针对问题线索处置中发现的纪法知识弱点、盲点,组长易学荣同志率先带头学法学纪,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讨论,加强业务理论提升,不断积累办案经验,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能力。
规范线索流转,对涉及信访举报、上级交办线索、监督执纪、办案等渠道的案件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做好保密工作,由专人提交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指派线索处置主办人,手把手签字移交线索,确保闭环管理、全程留痕。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线索台账、线索动态更新,对问题线索来源、主要内容、处置意见、批示内容、立案时间、审查调查处理结果等,详细记录在册,纳入台账管理;并且每月对现存问题线索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落实线索处置实时监管,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时效管理,依纪依规及时处置问题线索,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率。
集体分析研判,精准规范线索处置。对交办的问题线索由组长召集线索处置组人员,对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研判,集体确定处置意见,全组纪检监察干部在参与讨论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思路和标准。对确定初核的问题线索,明确线索处置的基本原则、主要方式、具体方法和适用情形等,调查人员严格按照确定的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核查范围、变更核查对象和事项。
坚持问题线索办理和日常监督工作有机融合,做好问题线索“后半篇”文章。在问题线索办理过程中,强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重点关注驻在部门廉政风险及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对办理问题线索中发现驻在单位及人员存在的履责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下发工作提醒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形式督促驻在部门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进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警示,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实现'办理一个问题线索、总结一类规律、教育一批人员,净化一片风气'的纪法和社会效果。”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